基于奖学金支援目的的区分
- 学费减免奖学金(=学费奖学金) : 旨在减轻学费负担的奖学金
- 非学费减免奖学金(=学业补助奖学金) : :学费之外的生活费、住宿费、奖励性质、学生会活动、指导、勤工俭学等代价性奖学金等与学费减免无关的奖学金
奖学金支援对象
- 奖学金发放对象仅限相应学期的在校生
- 但是,因勤工俭学和参加海外实习等奖学金发放性质上必须休学的情形除外
- 想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相应奖学金并提交相关材料
奖学金兼得
- 学费减免奖学金允许在学费范围内兼得《奖学金发放规定2016.3.1.修订》
例如)收入分位在7分位的人文社会类专业的在校生(学费356万韩元)申请奖学金时,如已获得国家奖学金60万韩元、勉学奖学金118万韩元、高丽大家族奖学金178韩元(共356万韩元)的奖学金,则不予发放奖学金,仅允许在本人学费范围内兼得 - 非学费减免奖学金(学业补助奖学金)允许兼得、不受学费范围限制
例如)已在本人学费范围内获得奖学金的上述学生,申请并入选了校外奖学财团A每月发放的生活费奖学金时可以兼得,不会受到既得学费减免奖学金的限制。
例如)也有不允许和其他生活费奖学金兼得的学业补助奖学金(如KUPC生活费奖学金等) - 校外奖学金遵循奖学金发放团体的规定
- 属于兼得对象时可以优先发放对学生有利的奖学金,但一般按照国库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校外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基金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学费财源)的顺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