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规
第25条(上课年限)、第58条(提前毕业:一般)
定义
按照国家法令或校规的规定缩短上课年限的毕业
申请资格
- 所有修习科目(包括重修科目)中无F相当等级者
- 第五学期至第六学期末取得108学分(毕业要求学分为135的学系(学院):112学分,毕业要求学分为140的学系(学院):117学分)
(包括小学期课程取得学分)以上 - 总成绩平均评分在3.85以上
但成绩以包括重修和取得学分放弃科目在内的全部取得成绩为准
毕业标准
- 提前毕业申请者须取得各学部(学院)的毕业要求条件才能提前毕业
- 未能同时满足校规和实施细则的提前毕业条件时,提前毕业资格将被取消
(提前毕业取消和淘汰时须注册和修习正式学期(八个学期以上)) - 提前毕业申请者总平均评分须在4.00以上才能提前毕业
限制条件
- 没有受到成绩警告的学期者
- 插班生除外
- 无F相当等级者(从2003年度成绩开始适用)
- 符合以下情形时,将从提前毕业对象中排除
- 工程学部建筑系、医学部、网络国防系、药学部所属学生
- 插班生
- 有过成绩警告记录的学生
申请时间
- 3月初(第一学期)、9月初(第二学期)
- 具体日程请参考门户网站和主页辅修专业和提前毕业申请指南公告
申请方法
- portal.korea.ac.kr→ 学籍/毕业→毕业信息→ 申请提前毕业
提交材料
- 提前毕业申请表(规定样式)一份
咨询电话
- 一般咨询:所属系行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