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规
第3节第35条、教务运营规定第6章第2节第3款
定义
为在校期间修习第一专业、站在学生的角度包含三个以上学系的专业科目设计并修完最低要求学分以上的学生认定第二专业,毕业时授予二学位的制度。
申请资格
- 分配到第一专业的学生(在校生)已注册3个或以上学期的学生(已注册2个或以上学期的转学生)
- 休学学生不能申请
- 即使您在录取通知后休学(学期内休学),您的录取也将被取消。
- 本学期学生入学时间:第一学期(3.1~7.31)、第二学期(次年9.1~1.31)
- 已通过第二专业(双元、融合、学生设计)或已申请工程认证的申请人没有资格申请。
- 但如果第二专业的成功考生或工程认证申请者希望重新申请,请提前联系第一专业所属的大学。
- 如果第二专业通过后放弃重新申请,只能申请一次,如果重新申请没有被接受,则必须完成第一专业的高级专业。
申请时间
- 4月底、10月底 申请时间请参考门户网站和主页学生设计专业录取指南公告和教务日程
申请流程和评价
- 学生设计专业指导教授推荐对象
- 教育课程审议委员会审议
- 校长批准
咨询电话
- 其他具体事宜咨询各相应系(学院)行政室